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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负责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督管理工作;监督实施国家中药材生产、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;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、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;监督实施国家药品(医疗机构制剂)、药用辅料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产品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;承担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毒性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;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;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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